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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价格: RMB 805000
拍卖公司: 杭州宜和
拍卖状态: 成交
拍品描述:
清代 “湖北盐饷 官钱局 宣统元年 三月”五十两银元宝。湖北官钱局之肇始 光绪十九年(1893)张之洞奏请仿广东例,在湖北开设银元局,以缓解钱荒。 光绪二十一年,银元局开铸,铸币5种呈样御览,获准。然囿于商民习惯,新式银元只通行于汉口、宜昌,未开销路。张之洞只能另辟蹊径。 光绪二十二年(1896)初,张之洞拨官本银5万两,制钱5万串,筹设官钱局,地址定于善后局内。步入正轨后,于次年正月再报朝廷,言及设立之缘由,兹因湖北省开铸银元,本为补制钱(铜钱)之不足,但“民间持(币)向钱店易钱,每为奸商所抑勒,以致钱价仍不能平”,而各州县解缴丁漕钱文,“皆在各钱店易银上兑”于是“制钱专归钱店,该商遂得以抬价居奇”。因此,张之洞认为惟有设立官钱局,发行官钱票方能有所拟制。 湖北官钱局,发行有钱票与银元二类,与现钱一律通用,准其完纳丁漕厘税。此外“凡州县丁漕向来以钱赴省易银者,概令由官钱局易银上兑”,也就是说湖北官钱局既发行纸币,亦可以办理用制钱兑换银两的业务。此亦为湖北银锭加盖“官钱局”之始。----节选自刘翔《瑞应堂笔记》有删节 “湖北盐饷”,即用盐税充作军饷。盐饷最初是以调拨盐引的形式出现的,咸丰四年(1854年)清政府令拨盐引运赴江北大营和江南大营抵充军饷。咸丰五年(1855),“湖广总督官文,湖北巡抚胡林翼因军饷匮乏,奏请仿照扬州仙女庙章程抽取厘金。在省城设立盐茶牙厘总局,会委道府驻局坐办,各州县地方分设水陆设立厘卡,派委员绅征收各项牙厘,解充军饷。”同治年间曾国藩整顿盐务,在他的整理报告中提到盐厘接济军饷。1866克,通体原银光,典型湖北大宝器形,标准器,字体清晰,收藏级极美品、大名誉品!双评级:GBCA:AU 方乾:MS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