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男钱”,目前所能查阅的最早史籍记载是唐代杜佑的《通典》。《通典》卷九《食货九·钱币下》载:“梁初,唯京师及三吴、荆、郢、江、湘、梁、益用钱丰货钱,径一寸,重四铢,代人谓之富钱,藏之令人富也。布泉钱,径一寸,重四铢半,代谓之‘男钱’,云妇人佩之即生男也。此等轻重不一。”
由《通典》所载可知,第一,被称作“男钱”的钱币是“布泉”。第二,此“布泉”非北周布泉,而是南梁货币,因为杜佑不只将此钱归于南梁钱币部分。第三,“男钱”的功能是妇女佩戴可生男孩。
不过,杜佑将被称作“男钱”的“布泉”归为南梁钱币,是个谬误。在中国古代货币史上,新莽和北周都曾铸行过面文为“布泉”的钱币,二者虽然钱文相同,但字体有异。新莽“布泉”为悬针篆,北周“布泉”为玉箸篆(图2)。关于北周“布泉”,史书有明确记载,《周书·武帝纪上》:“(保定元年)秋七月戊申更铸钱,文曰‘布泉’,以一当五,与五铢并行。”而新莽“布泉”则是史书无载,但其形制、文字与莽钱风格完全一致,且多出于新莽墓葬或与莽钱同出,故而为莽钱无疑,杜佑将其定为梁钱,明显错误。
此后历代文献之中,也多有关于“男钱”的记载,但其内容,均是基于对《通典》的抄录。有些文献因抄录脱漏,而造成了讹误。如北宋王钦若《册府元龟》卷五百《邦计部·钱币第二》:“又有对文钱,丰货钱,径一寸,重四铢半,谓之‘男钱’,亦妇人佩之即生男。”显然,这是编撰者漏录了《通典》中“径一寸,重四铢,代人谓之富钱,藏之令人富也。布泉钱”21字,因而错误地将“丰货”称作了“男钱”。对此,清代金石学家李佐贤在其《古泉汇》中就明确指出:“或以丰货为男钱者,误也。”
当然也有后世学者在抄录的同时,对杜佑《通典》中的错误进行了考订,指出世人谓之“男钱”的“布泉”应为莽币。宋人洪遵《泉志》卷十五《厌胜品》载:“右男钱。旧谱曰径寸,重四铢,悬针书,文曰‘布泉’。世人谓之‘男钱’,言佩之即生男也。敦素曰径寸一分,形制精巧,字体与货泉同,疑王莽时铸。”
众多文献记载的“男钱”功能,都是佩戴可生男,清代词人边浴礼在《绮罗香·罗帐》中则记录了“男钱”的另一功能——撒帐。撒帐的民俗内涵为早生子、多生子及求富贵,“五男二女三公九卿”(图3)厌胜钱就属于撒帐钱,而本就有着生男功能的“男钱”,自然也是作为撒帐钱的极佳选择。